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簡稱:建筑三類人員)是指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則是工程建設現場專業管理崗位人員中的一種。
1.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類”人員在同一單位內(不包括法人)可同時兼任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兩個及兩個以上崗位的,必須取得另一崗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1.申請企業主要負責人A證的,應具有中專學歷或中級職稱;
2.申請項目負責人B證的,應具有中專學歷或中級職稱;
3.申請專職安全員C證的,應具有中專學歷(建設廳頒發的安全員上崗證)和初級職稱;
4.考生每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兩張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一)現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實施
(三)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常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現象及防范
(五)個人生產安全管理工作體會